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“以房养老”保险问世 市民:不如房租稳妥(转载)

发表于2015-04-09

前不久,保监会发布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统计制度》的通知,要求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企业自今年3月1日起逐月上报业务开办情况。尽管层督促保险公司尽快发布以房养老产品,但“以房养老”试点近一年,各保险公司都在观望,市场上鲜有保险企业推出相关产品。那么,此次相关产品的获批是否能够如愿破除“以房养老”遭遇的尴尬?

近日,记者走访了广州天河区的多个老年人活动,受访的多位老人普遍表示,“在电视上看到‘以房养老’保险的新闻,也知道一些,但还是不会购买相关保险产品”。

在石牌街星光老年人活动,正在看报的李伯表示,“‘以房养老’难以接受”。他告诉记者,房子历来作为家庭财产传续,辛苦了一辈子买了套房,如果抵押给保险公司,子女就继承不了。

对于天园街道老人活动管理员张伯来说,“房子抵押给银行、保险公司,房子涨了也没我的份,不如出租,每月拿一笔钱,比较稳妥”。张伯告诉记者,自己现在有一套放租,40多平方米的房子每月能收2000元房租,加上管理员工资,一个月有5000多元入账。

一名正在了解“幸福房来宝”的女士认为,产品还不完善。她坦言,虽然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收益,但在房子评估上是以什么标准评估、由谁来评估、房价下跌后保险公司承担多大比例的风险等问题还存在疑问。

另外,记者从其他一些寿险公司获悉,目前对研发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兴趣不大,主要考虑到保险、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大等。

一名保险公司负责人透露,我国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只有70年,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,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,而当老人身故时,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。

同时,对银行、保险公司等机构来说,正向按揭贷款的风险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减小的,而“倒按揭”恰恰相反,时间越长,风险越大。如何确定“倒按揭”利率也是一大难题,贷款额少,老人不乐意;贷款期长,机构又可能吃亏。因此很多银行和保险公司谨慎观望,小心试点。

上一页|1|
/1页